大成律师协助某知名企业于境外成功非公开发行外币债券 大成担任发行人中国律师

发布时间: 2016.08.23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合伙人陈阳律师及其团队作为发行人律师,协助某知名企业于近期非公开发行7.5亿港币、9650万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债券,本次债券发行于2016年8月18日成功交割。

        大成律师担任本次境外非公开发行债券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发债结构设计、对境内主体及其附属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境外发债交易文件,协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并出具中国律师法律意见书。大成律师团队包括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合伙人陈阳律师、李静娴等。

        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为7.5亿港币、9650万美元,十五年期。本次债券发行以境内集团公司为香港发行主体提供维好协议的方式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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