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大成住建纠纷研究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大成调解中心”)承办的“北京市建筑业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领域先进经验和实践案例交流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聚焦深圳市宝安区的投资机遇与法律合规建设,汇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中央工程企业及北京工程企业代表、相关行业协会领导及法律界精英,共同探讨京深两地产业协同、投资布局及法律保障的创新路径。此次会议不仅为深圳市宝安区与北京企业搭建了深度合作的桥梁,更通过法律与调解机制的创新应用,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图/会议现场

图/蓝仑山律师
本次交流会由大成调解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联合牵头人蓝仑山律师主持。
参会的大成外部嘉宾有(按照发言顺序):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卢鹏飞,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副局长陈才河,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建筑科技科科长张华信,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书燕,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业务总经理李征,全国住建联调委副秘书长田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高全明,中交一航局北京地区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石剑冰,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耿朝辉,中天德成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建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总监汪大炜,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南部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分院院长刘飞以及其他相关企业代表。

图/曹阳律师

图/卢鹏飞书记

图/陈才河副局长
会议首先由大成调解中心副主任、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联合牵头人兼秘书长曹阳律师致开场辞。接下来,远道而来的深圳市宝安区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全面介绍了深圳市宝安区的经济环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枢纽,近年来凭借雄厚的产业基础、优越的营商环境与前瞻性的城市更新规划,成为全国投资热土。卢鹏飞书记在致辞中强调,宝安是深圳的“工业第一区”,2023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超2000亿元,经济增速居全市前列。陈才河副局长进一步补充,“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宝安在水务治理领域投入超500亿元,茅洲河水环境治理项目更是成为全国典范。未来宝安将持续推进防洪排涝、水质保障等水务工程,欢迎企业参与水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

兰书燕

李征

高全明

孙建波

石剑冰

张华信

耿朝辉

汪大炜

刘飞
在自由发言环节,各工程企业代表纷纷表达了对湾区发展的关注与合作意愿:聚焦生态环境治理(流域修复、固废处置)与城市开发运营,探索高端化工园区设计、环保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合作。推动BIM技术与工程管理平台应用,实现设计、施工、运维全流程数据贯通,为法律取证与成本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各企业代表就工程投资与建设中的相关法律保障机制进行探讨,对于引入相关调解、工程争议评审等机制表达了浓厚的兴趣。
大成调解中心秘书长蓝仑山指出,建筑业面临合规管理与复杂争议的双重挑战,需通过“法律+工程双专业”模式防范风险。大成将依托全国53家分所资源,为京深企业提供投融资全过程、工程建设全过程、调解、工程合同争议评审等一站式服务。

图/田祎秘书长
全国住建联调委副秘书长田祎介绍,住建部牵头成立的全国住建联合调解委员会已形成“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未来将联合地方机构为宝安项目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缩短争议周期,降低企业成本。
国际工程纠纷解决专家孙建波强调,国际通行的争议评审机制(DRB)可有效避免诉讼僵局。他建议借鉴香港《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在合同中嵌入强制调解条款,并通过数字化平台固化证据,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图/从上到下:吴瑜律师、王琳律师
大成调解中心副秘书长兼大成房地产行委会副秘书长吴瑜、大成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琳等出席本次会议,并作了专业发言。

图/赵晶璞律师
会议最后由大成调解中心副秘书长兼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赵晶璞进行总结。本次会议通过政企对话与专业研讨,明确了深圳宝安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展现了央企与专业机构参与湾区发展的强烈意愿,同时以法律与调解创新为合作保驾护航。未来,京深两地将以宝安为支点,深化产业协同、技术创新与法治建设联动,共同书写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图/部分参会人员合影
大成住建纠纷研究与调解中心
大成住建纠纷研究与调解中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及相关试点工作的建议方案,最早成立的住建纠纷调解组织之一,是专业、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分布全国各地,坚持依法合规、独立公正、公益为先,现已经住建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后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调解中心对接全国各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受法院在线委派委托,通过音视频或现场调解等方式,在线出具调解书、在线进行司法确认。
当事人自主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案件,调解中心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系统新增案件并生成诉前调解案号,通过音视频或现场调解等方式,在线出具调解书,并可通过仲裁协调机制,向相关仲裁委以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形式进行司法确认。
当事人一方通过相关代理人或其他途径介绍申请调解的,经登记相关信息、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询问其他非申请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同意进入调解程序的,按照自主调解的程序进行调解,不同意进入调解程序的,退回调解申请。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