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5日,由大连国际仲裁院举办的《能源与矿业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与防控研讨会》在大连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研讨会分致辞、主题发言、能源圆桌会议及矿业圆桌会议四个环节。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大连能源与矿业仲裁院院长刘军致辞,中国矿业联合会原会长彭齐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李显冬分别受邀作主题发言,能源圆桌会议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连国际仲裁院能源与矿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利宾律师主持,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中心牵头人、大连国际仲裁院能源与矿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钱学凯律师主持了主题为“矿业企业出海面临的风险与困境”的矿业圆桌会议。原洛阳栾川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肖风,ICC China竞争委员会副主席、原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尤勇,中铁资源华刚矿业总法律顾问刁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川律师,Dentons香港办公室合伙人胡文俊(Alfred Wu)律师作为嘉宾参加了矿业圆桌会议。

图/刘军院长致辞

图/圆桌会议
钱学凯律师同矿业圆桌会议的与会嘉宾就中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并购风险与识别、海外矿业企业运营合规风险与防控、近期海外矿业投资风险新变化、我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法律保障及投资争议解决等相关热点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钱学凯律师在主持“矿产企业出海面临的风险与困境”圆桌会议时说,我国矿业企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启了出海的步伐,当前更是我国海外投资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矿业投资金额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以及对土地、社区的依赖和对环境的影响,矿业企业出海面临种种挑战。在当前国际竞争形势下,矿业企业海外投资不仅面临传统的技术、经济风险,也面临不断涌现的政治和法律风险,且这些风险呈现出高发及日益纷繁复杂的变化特征。同时,在全球普遍推行可持续发展和ESG理念的背景下,我国矿业企业海外投资还将面临新的合规风险和挑战。矿业企业不仅要学会识别风险,也要学会管理风险,努力做到合规经营,又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次会议的圆桌嘉宾来自企业法律部门、独立仲裁员和律师实务界,从投资并购、企业运营管理和争议解决等多个视角诠释了海外矿业投资风险新特征并给出风险防范新建议。肖风结合海外并购经历,认为应该加强矿业团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中外律师团队,加强文化理解和协同交流,合理规划策略,掌控风险。尤勇认为,应当增强和东道国文化交融,建立和谐的社区环境,并呼吁大连能源与矿业仲裁院尽早制定能源与矿业领域专项仲裁规则,加强在国际能源与矿业领域的话语权。刁颖结合刚果(金)项目实践,认为战争风险、物流风险、政治司法腐败、社区公益标准对我国出海矿业企业构成挑战,并提出务实抗风险建议。胡文俊认为,因为历史原因,很多合同用英语编写并选用英国法律,但语言文化及中国企业对普通法的了解会给出海企业造成一定障碍,应当谨慎选择合同准据法和争议解决条款,中国企业不需对仲裁存有戒心,要重视仲裁在解决国际矿业投资中的作用,让中国企业熟悉并应用仲裁手段解决争议。赵京川总结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着东道国严格监管、环保要求、反垄断审查、政治司法环境、底层资产缺陷、劳工管理等风险,并结合帮助中资企业在海外存量投资纾困的经验,分析解决路径。

图/钱学凯律师主持矿业圆桌会议

图/胡文俊(Alfred Wu)律师参加矿业圆桌会议
本次会议是大连国际仲裁院自2024年成立全国首个能源与矿业专业仲裁院以来举办的第四场行业盛会。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共有能源与矿业企业、法律机构、行业协会代表及专家学者等1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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