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大成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2025最新财富管理法律实务与专业分享》系列活动第一场主题分享会。本次活动由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大成金融行业委员会、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大成北京总所金融行业组联合主办,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承办。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委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慧敏律师主持并做主题分享,同时特邀北京长安公证处财富传承中心负责人李青公证员共同分享。
本次主题分享会围绕信托法律架构在养老服务、特殊需要以及家事公证业务中的实践运用展开讨论,张慧敏律师和李青公证员分别从律师以及公证员的双重视角进行了深入分析,提供了兼具专业度和实用性的见解与指导。分享会在线上多平台同步直播,观看量及点赞量颇丰,反响热烈。
当下养老服务信托、特殊需要服务信托最新实践应用

张慧敏律师授课
张慧敏律师首先铺垫介绍了我国银发经济下老年人群体与特殊需要人群的现状,并从《信托法》《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也称“信托三分类”)出发,对我国老年群体、特需群体的法律制度环境作出整体概览。

张慧敏律师授课
张律师进一步结合北京、上海两地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行制度的出台背景,着重介绍了北京国投泰康信托以及上海爱建信托的首单不动产信托案例,释明了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对于明晰信托财产权属、保证信托财产独立性、促进非交易性质过户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信托法律制度对于养老服务、特殊需要的核心价值。

张慧敏律师授课
在对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以及京沪首单案例作出整体介绍后,张律师从其自身的实务经验出发,结合行业内不断叠加的蓝海市场需求,重点探析了老年群体、特需群体如何进行金融资产规划这一问题,助力老年群体、特需群体实现综合性解决方案。
在分享的最后章节,张律师指出《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意定监护制度能够与信托法律架构相衔接,实现对意定监护人的监护权进行分权,明确监护人的权力集中于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照管,妥善解决意定监护人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尊重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提升信托运行效果。
信托在复杂家事公证业务中的运用

李青公证员授课
作为公证领域的资深从业人员,李青公证员首先辨析了公证业务与诉讼业务在隐私保护、案件周期、社会影响、企业家庭稳定四个方面的区别,为接下来的展开介绍铺垫了基础。

李青公证员授课
接下来,在详细对比了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的区别后,李青公证员从实操视角出发梳理了遗嘱信托、慈善信托的办理流程,就公证业务中的高频问题、难点问题作出了特别提示。

李青公证员授课
在李青公证员主题分享的第二及第三部分,她重点介绍了两例具有代表性的特殊需要人群家事规划方案,以及一例复杂遗产分割的实务案例。李青公证员以其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指出,失能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特殊需要信托、委托监护协议、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继承权公证分别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在借助多重法律工具的基础之上,最终得以实现人、财、物的分离,风险的分担和保障的建立。
在直播最后,李青公证员融合自身多年实务经验总结道,财富传承需要多种财富工具的运用,与各个财富传承机构合作,是公证财富传承业务的必经之路。未来,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社会监护组织、中介机构等应加强交流合作,“走出去,请进来”将会是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之道。
结语
在“信托三分类”时代下,信托产品回归“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的本源,信托法律服务逐渐从定位于高净值人群下沉至普惠百姓大众。养老服务信托、特殊需要服务信托以及配套的诉讼非诉服务、公证法律业务未来将在这样的政策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凸显其社会属性、民生价值。
未来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2025最新财富管理法律实务与专业分享”系列直播活动将陆续播出,共同关注行业发展态势、讨论行业前沿问题。欢迎各界同仁、朋友、观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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