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称“新《矿产资源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为迎接新《矿产资源法》的正式施行,大成房建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大成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行业委员会主办,北京总所房建与能源专业组、北京总所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行业组、成都分所房建与能源专业组、成都分所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行业组承办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背景下:行业变革与发展新路径研讨会”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在成都分所成功举办。

活动开篇:聚焦行业关键变量,搭建交流平台

图/李箫律师
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联合牵头人李箫律师主持活动,在欢迎辞中点明研讨会主旨——特邀重量级嘉宾,从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市场研判等维度,为行业发展拨开迷雾、探寻新路径。

图/张颖律师
大成成都分所董事局董事张颖律师致辞,强调新法修订的里程碑价值。她指出,新法为停工厂矿山复工复产、行业新投资路径探索等关键问题带来深刻启发,也为律师破解矿产领域复杂法律实务难题,开辟了全新思路。
主题分享:深度解读修法要点,剖析行业影响

图/杨贵生律师
研讨会正式开始,首先由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行委会牵头人杨贵生律师主讲《矿产资源法修订核心要点解读与行业影响剖析》。杨律师指出,此次修订是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杨律师介绍,新《矿产资源法》在多方面进行了重大变革。首先,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相分离,由“一证赋两权”变为“两证载两权”,矿业权人需分别取得矿业权和勘查开采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相应作业。这一改变将加强对矿业权的保护,有效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行为。其次,新增“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专章,构建了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明确了采矿权人的产能储备责任和应急状态下的管理措施,进一步保障了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杨律师还提到,新法强调了绿色发展原则,增设“矿区生态修复”专章,明确了矿业权人的生态修复义务,要求采矿权人承担矿区生态修复责任,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由政府兜底修复。这一举措将推动矿业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平衡。
此外,新《矿产资源法》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将“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行业特点,实行矿业用地有别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保障采矿用地制度;明确矿业权人在登记区域内优先取得新发现的其他矿产资源的矿业权等等。杨贵生律师认为,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将吸引更多资本进入矿产资源领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矿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杨律师强调,新法的实施将为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助力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矿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圆桌论坛:多领域视角碰撞,共议发展机遇挑战

图/圆桌论坛
圆桌论坛由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副秘书长苟琳莉律师主持,浙商资管华西分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张译文女士,恒通资产评估合伙人田松先生,大成成都分所董事局董事卢勋律师,大成破产重整与清算专委会联合牵头人刘宁律师,大成杜思敏律师参与。嘉宾围绕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发机遇、挑战与对策,结合金融、评估、破产重组等专业领域,为与会者提供多维思考视角。
自由交流:聚焦核心问题,互动反响热烈
自由交流环节氛围活跃,与会者围绕矿业权流转变操、新法下投资风险防控、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要点等核心问题踊跃提问。资深律师、专家凭借实务经验,专业详尽解答,现场互动深入、反响热烈。
活动收尾:总结成果,锚定服务方向

图/郑陈蜀律师
活动最后,大成董事局董事、成都分所管委会主任郑陈蜀律师总结。郑陈蜀律师指出,2023年大成专业分类和业务机构设置迭代为2.0版本后,进一步明确要求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研究法律服务产品,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客户需求,双方协同培育客户需求和开发市场,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此次研讨会即是一次专业携手行业的生动实践。同时,研讨会邀请了金融资管和资产评估等机构共同参与,也是大成“五五规划”中“生态化”战略纲要工作的具体落实。研讨会期间,大成律师与金融资管、资产评估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均从各自专业和行业的角度,发表了关于新法背景下矿产资源开发的观点,期待会后能继续加强交流,推进研讨成果转化,形成研究合作和业务合作。

图/部分与会人员合影
大成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动态与行业趋势,深耕专业,为客户提供更前瞻、优质的法律服务,携手迎接矿产资源行业法治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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