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关村智能科技发展促进会制定的T/ZGCIT 071—2025《城市低空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自2025年12月10日起实施。该标准面向城市低空运行管理需求,系统提出了平台的建设要求、技术架构、技术要求、支撑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与安全保障等内容,适用于城际及市郊等低空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起草单位之一,与科研机构、高校及产业主体共同参与标准研制工作。这标志着大成再一次为低空治理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贡献法律专业力量。该标准的实施,将为行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技术与管理指南,提升城市低空运行活动的安全性、透明度与协同效率,推动未来城市空域开放和低空经济规模化。

图片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发展进入政策高密度推进与产业快速扩张的阶段。作为连接空中交通与城市应用场景的重要载体,低空经济已广泛渗透至物流运输、应急救援、巡查执法、文旅观光、医疗转运等领域。在此背景下,构建科学、完备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基础性任务。从国家层面到地方试点,飞行器适航、运行许可、空管协同、平台监管、数据安全、应急保障等标准化工作正加速推进,为低空经济的规范运行、安全治理和产业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当前,各地在推进低空经济试点过程中对监管平台的建设理念、技术架构、功能边界和管理要求尚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不利于城市级监管体系的互联互通、低空资源的有序配置以及运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也影响了“数字空域”“一网统飞”等新型治理模式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因此,制定科学、统一、可操作的城市低空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标准具有基础性作用。
此前,《城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在审查阶段即受到行业高度关注。平台作为低空治理体系的关键枢纽,承担着低空飞行活动数据采集、监测预警、权限管理、运行协调、安全保障等职责,是“数字空域”与“智慧低空”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低空经济从试点探索迈向规模化应用的过程中,平台建设标准的出台具有显著的行业推动意义。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士廪律师和律师崔馨月于2025年11月7日受邀参加由中关村智能科技发展促进会立项编制的《城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审查会,并在会上提出修改意见。

图片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大成律师事务所此前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城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的专题研讨会,魏士廪律师、王章伟律师、王卫东律师、崔馨月律师、常青律师、孙娜律师、李筠辉律师、范秀利律师、张笑竹律师、尹爱民律师等多名律师参会并对该标准草案进行集中研究和内部论证,从逻辑构成、平台定义与分类、标准定位与范围、法律合规与数据安全、用户层与权限管理、调研与实用性、标准升级与灵活性等维度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相关意见重点聚焦于指南针对的平台定性与名称、术语和定义的厘清与完善、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相关用语的规范与严谨以及标准灵活性、开放性与持续优化机制等方面,旨在确保标准体系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也具备前瞻性与可执行性。
随着该标准的正式发布,大成此前参与研究的成果与专业建议在最终文本中得到体现,展示了法律机构在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中的专业价值,也凸显出跨学科协同在推动新兴产业治理体系完善中的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标准进入实施阶段,大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深度参与低空经济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化体系和城市治理机制的系统研究,围绕低空飞行活动的核心议题持续发力。作为行业参与者与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大成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产业主体携手,助力低空经济走向规范、有序、安全与创新并重的高质量发展轨道,共同构建城市低空运行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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