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党委召开第15次党委扩大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阶段总结

发布时间: 2010.08.03

           

8月3日,第15次党委扩大会议在12层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肖金泉主持。

党委副书记佟洁、刘新德、李雨龙,党委委员陶雨生、道日纳,第三支部书记赵运恒参加了会议,律师会副主席王宏列席会议。
第一党支部书记金忠、第二党支部书记张永青、第三党支部副书记宋云锋、第四党支部书记钱红骥、第五党支部书记李晓峰请假。
本次会议围绕着创先争优的主题展开讨论,总结了近期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会议认为,大成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紧紧围绕事务所的发展来展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合伙人、党员律师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带头支持践行党组织形成的共识,在维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大是大非面前,党组织形成了坚强的战斗堡垒。
各支部紧密围绕《二五规划》和第五十次高级合伙人会议确定的2010年工作要点,站在事务所发展的最前沿,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落实,在破解事务所发展六大难题、推进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业务资源整合、做实业务部门、开展律师警示教育活动等关系到事务所前途命运的重大活动中对合伙人发挥了无形的影响、引导作用,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维护了党的领导、践行了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各支部要在8月底前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
大成党委将于9月10日左右联合北京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举办一次慈善和公益活动;
大成党委定于10月份前与北京市社工委联合展开创先争优活动。
大成总部各支部和各分所党支部要在8月底前推举“创先争优”的党员律师典范,9月底前由管委会和党委批准后授予“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会议认为,大成党员律师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自己在事务所的职务、合伙人身份、品牌律师的地位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事务所发展的排头兵和主要骨干力量。

会议确定以“五带头”作为优秀党员的标准: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争做学习型党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科学文化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业能力,争做人民的好律师。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自觉参加维稳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上门服务活动,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争当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党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法、不违规、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维护律师的尊严,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服务。
会议决定于10月底前制作一期《创先争优专刊》,作为大成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成果。
会议决定由各支部轮流走进国内分所,与国内分所共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进与分所的联系和沟通,统一党员合伙人、党员律师的思想和认识,统一步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性,为“二五”期间事务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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