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桥 合伙人
地点:北京
电话:010-58137799
邮箱:biqiao.li@dentons.cn
  • 资本市场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金融
  • 争议解决
  • 工作语言:
  • 中文
  • 英文

个人简介

李碧桥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拥有超过1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境内外资本市场、私募基金设立及投资、投资并购。在加入大成前,李律师曾先后在两家行业领先的中国律所执业。

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李律师曾作为发行人中国律师和投行中国律师参与数十家境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H股和红筹上市项目,并参与多家科技企业的美股上市项目,并曾于2022年参与完成第一批中国企业于瑞交所发行GDR项目,客户涉及新能源、医药医疗器械、传统制造、零售消费、娱乐等行业。李律师在这些案件中作为主要承办律师展现了优秀的专业能力和积极的服务态度,广受发行人以及投行客户的好评。

在境内资本市场领域,李律师曾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多个首次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并承办了包括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私募债、超短融等债券发行项目。

在私募基金设立领域,李律师曾参与多个央企和地方国企、上市公司发起或参与的基金设立和基金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五矿集团旗下私募管理人的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的设立、北创投的设立、首发展所管理多支基金的设立、顺创产投及其管理基金的设立、河钢集团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设立,上市公司东土科技产业并购基金的设立。在私募基金投资领域,李律师曾参与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以及市场化基金的近百个股权投资项目。

在投资并购领域,李律师曾参与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合资设立光束汽车项目、51job私有化项目、蜂巢能源和极电光能多轮融资项目、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增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项目。

此外,李律师还担任多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李律师同时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并拥有基金从业资格。李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2010 ~ 2014)
  • 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2014 ~ 2015)

专业资质

  • 国外律师资格证1
  • 中国执业律师

工作经历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2023 ~ 至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2021 ~ 202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律师(2015 ~ 2021)

荣誉奖项

  • 2025年度风云榜:客户力荐律师(京津冀)20佳,律新社(2025年-2026年)
  • 2025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15强,LEGALBAND(2024年-2025年)
  • 参与承办的“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在华设立合资公司”项目荣登《商法》2018年度杰出交易榜单,《商法》(2018年)
  • 参与承办的“国轩高科发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项目荣获2023年度亚太法律大奖“年度股权交易”,《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IFLR )(2023年)

代表业绩

在境内资本市场领域,李律师参与的代表性项目主要包括: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05.SZ)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资项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项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1633.SH+02333.HK)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751.SH)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05.SZ)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等。

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李律师参与的代表性项目主要包括: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永胜医疗控股有限公司(01612.HK)香港上市项目;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华康生物医学控股有限公司(08622.HK)香港上市项目;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08368.HK)香港上市项目;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默升科技(Credo Technology)美股纳斯达克上市项目;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国轩高科(002074)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项目;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智充科技美股上市项目(已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慧算账香港上市项目(已交表);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广汽如祺出行香港上市项目(已交表);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百丽时尚集团香港上市项目(已交表);作为承销商律师参与傲胜OSIM(V3品牌)香港上市项目(已交表)等。

在私募基金领域,李律师参与的代表性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市机器人基金常法项目;北京朝阳京国瑞基金常法项目;北京京西创投常法项目;北京首程融石常法项目;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项目;北京顺创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项目;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玑基金、天枢基金设立、投资及常法项目;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设立、投资及常法项目;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200亿规模)、京国发基金项目;北京京国益基金(有限合伙)(半公益性基金)设立及常法项目;北京顺创产投管理公司设立、盈科壹号基金设立项目;五矿集团旗下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设立项目;河钢集团旗下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及投资项目等。

李律师在投资并购领域的代表业绩主要有:协助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1633.SH+02333.HK)与德国宝马汽车集团合资设立光束汽车项目;作为日本上市公司Recruit Holdings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51job私有化项目;协助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1633.SH+02333.HK)收购澳大利亚锂矿公司Pilbara Minerals股权;作为融资方的法律顾问参与新能源电池企业蜂巢能源、极电光能等企业的系列融资项目;作为中科院物理所的法律顾问参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电池技术企业的系列融资项目;作为投资人的法律顾问参与王府井、京东方等多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协助TIES(中科院物理所所属研究单位)和西门子合作成立先进电池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协助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增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社会职务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
  •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校友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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