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烨山 合伙人
地点:北京
邮箱:yeshan.cao@dentons.cn
  • 破产重整与清算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争议解决
  • 工作语言:
  • 中文
  • 英文

个人简介

曹烨山律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司法重整、债务重组。自2013 年开始专注于破产重整、债务重组业务,至今已承办超过 40 家企业重整案件或风险处置项目,包括华夏幸福、金刚光伏、汉马科技、方正科技、凯撒旅业、沈阳机床、川化股份等上市公司以及北大方正集团、吉林昊融、青岛造船厂等大型企业集团破产重整案件,在清华紫光集团、海航集团等重大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任债委会法律顾问,承办了中国中钢、江苏熔盛、中国铁路物资、中新能化等法庭外重组项目,以及国内首例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首例财险公司重整等,累计处理债权规模超万亿。

曹烨山律师承办的多个项目获得过最高法院及地方法院的破产典型案例奖项,承办案件在最高法院连续多个年度的两会工作报告中出现。曹烨山律师作为现场负责人的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案被评为2021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1 年度十大案件提名、《商法》“2021 年度杰出交易”大奖并入选 2021 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汉马科技重整案获得《商法》“2025 年度杰出交易”、2025 年度亚洲法律大奖“年度最佳破产重整交易”提名,方正财务公司破产清算案获评 2024 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方正科技重整案获评 2022 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沈阳机床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2021 年工作报告、青岛造船厂等两案件(代表投资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2019 年工作报告,并被评为“山东省改革开放四十年重大法治案件”、国光瓷业入选湖南省高院六起破产案件典型案例等。

曹烨山律师凭借优秀的法律服务能力、卓越的同行及客户口碑,获评 The Legal 500 2026 年度大中华区榜单特别推荐律师(破产重整领域)、IFLR1000 2025 年度亚太榜单 新星合伙人&新星律师、The Legal 500 2025 年度大中华区榜单特别推荐律师(破产重整领域)、2024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15强、IFLR1000 2024年度榜单 后起之秀律师、The Legal 500 2024 年度大中华区榜单特别推荐律师(破产重整领域)、《商法》2023 年度“律师新星”、2023 ALB China 十五佳律师新星,并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整信息平台建设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会员、国际破产协会会员。

曹烨山律师还牵头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使用办法》等司法文件;参与起草了包括《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报告》《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处置——规则、数据与案例》《东北大型企业重整案例报告》等专业书籍。

教育背景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硕士(2012 ~ 2015)

专业资质

  • 中国执业律师

工作经历

  •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 至今)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3 ~ 2016)

荣誉奖项

  • 破产重整领域“特别推荐律师”,The Legal 500(2023年)
  • 2023年度ALB China十五佳律师新星,Asian Legal Business(2023年)
  • 2023年度中国法律市场律师新星,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3年)
  • 承办的北大方正重整案荣获202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
  • 承办的方正科技重整案荣获2022年度全国破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
  • 承办的方正科技重整案荣获2022年度北京市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
  • 承办的沈阳机床重整案被写入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
  • 代表投资人参与的青岛造船厂重整案被写入2019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
  • 代表投资人参与的青岛造船厂重整案荣获山东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
  • 承办的湖南国光瓷业重整案荣获湖南省破产案件典型案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

代表业绩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等3家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案  金融机构债委会法律顾问

山西海鑫钢铁等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山东群星纸业等5家公司协调审理重整案  管理人法律顾问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预重整案   管理人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案  管理人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金融机构) 托管组法律顾问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金融机构)  管理人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金融机构)  投资人法律顾问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金融机构)  投资人法律顾问

代表投资人参与青岛造船厂、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投资人法律顾问;

某大型央企下属煤化工板块债务重组  作为债务人法律顾问;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顾问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重整信息平台网的设立,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使用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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