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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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才律师,法学硕士,二级合伙人、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自2011年执业至今,其先后获得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王富才律师常年担任青岛多家生产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外贸型企业的专业法律顾问,广受国内外客户的好评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其主要致力于海事海商、房地产与建筑、刑事辩护领域的法律服务与研究,包括诉讼、仲裁与非诉业务,并已发表《动产流动质押监管的法律探析--兼评<民法典>担保解释第55条》、《以贷还贷之保证责任探析--兼评<民法典>担保解释第16条》、《格式保险免责条款适用的再研究--基于<民法典>与<保险法>的比较》、《格式保险免责条款效力评价之逻辑修正》、《委托贷款之法律适用研究—以法律体系构建为视角》、《保险免责条款的应用研究—兼评被保险人故意行为》、《FOB 卖方对承运人的诉权探析》等多篇学术论文。
代理寇某某诉烟台某保险公司保险代位纠纷再审案: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就保险免责条款的认定和举证责任,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裁判错误,山东省高院再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代理林某某、季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疑难纠纷案:在保险公司拒赔情形下,成功为客户赢得保险赔偿金一百二十五万元。
代理青岛某管道有限公司与某银行金融借款纠纷再审疑难案:再审法院基于事实错误,未经听证,撤销原审判决并得以使客户成功贷款三百八十余万元。
代理青岛某上市公司诉东营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重大疑难案,成功为该上市公司赢得货款一千一百余万元。
代理某建筑公司与山东某总承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疑难案,为客户赢得工程款近四千万元。
代理国外客户提起撤销提单公示催告之诉并就签发海事强制令引发货损提起侵权损害赔偿,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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