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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拥有十余年的执业经历,在投融资与并购、金融与类金融(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等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为中核集团和中核资本收购清华大学下属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21%股份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汽车金融公司(现更名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项目(涉及金额368亿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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