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石家庄
电话:0311-88826818
邮箱:hongzeng.xue@dentons.cn
薛洪增律师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大成中国区董事局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薛洪增律师系大成石家庄办公室牵头创始人、本届董事局董事、管委会主任、党委委员。
薛洪增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一级律师(正高)职称,已有26年律师职业从业经历。
薛洪增律师在专业方面,擅长 金融证券、不动产和建设工程等法律服务领域;擅长提供国企改制、公司并购、破产管理、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运营监管等专项法律服务。
薛洪增律师的主专业组为 金融专业组 ,辅专业组为 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运营监管专业组、房建与能源专业组。
薛洪增律师的社会职务有: 河北省司法厅行政合法性审核专家,河北省律师协会履职与督查考评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农业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法律顾问,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法律顾问、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法律顾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特聘律师等。历任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金融委员会主任、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石家庄市长安区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法律顾问等。
薛洪增律师获得的部分荣誉称号有: 河北省优秀律师、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市十佳律师标兵、中国证券市场维权之星、投资者维权十佳律师等
薛洪增律师的诉讼类代表业绩有:
代理广大股民诉东方电子、杭萧钢构、济南轻骑、蓝田股份、五粮液、绿大地、佛山照明、科龙电器、中捷股份、东盛科技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信息民事赔偿案,首开河北律师从事证券投资维权律师业务之先河,被上海证券报评论为证券投资维权河北律师界的一面旗帜。
代理股民诉程**、刘**操纵中核钛白证券民事赔偿案,系中国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第一案。
代理石家庄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终审判决申请再审案,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进行改判。
其他诉讼案件,先后代理中铁七局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某工程公司、中铁某局集团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校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合同纠纷案;中国某能建设集团公司(一级央企)系列纠纷案;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诉某投资公司股票交易纠纷案;河北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票据纠纷案、河北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河北某集团公司与上海某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票回购纠纷案;香港某公司与张某某股票回购纠纷案;香港某公司与广州某投资公司投资纠纷仲裁案;郝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案;李某某涉嫌诈骗中央财政资金辩护案;吴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程序刑事辩护结果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案;牛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某环境保护局行政诉讼案,等等。
薛洪增律师的非诉讼类代表业绩有:
曾为河北省某供销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北某培训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北某集团公司申请邯郸某化工公司破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担任承德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债权人申请河北某房地产公司强制清算提供法律服务;为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某土地开发利用中心国有土地利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沧州某热力集团公司提供集中供暖特许经营专项法律服务;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车融资租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北某国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置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北省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备案审核提供法律服务、为河北省某混和所有制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香港某上市公司收购大连某房地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为香港某上市公司恢复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天使轮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石家庄某局市场公平竞争排查法律服务;为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责险核保提供风险评查法律服务等等。
薛洪增律师的其他法律服务业绩有:
作为河北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先后为国营官厅华侨农场整体移交给河北省人民政府、雄安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南水北调集团公司组建、河北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河北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河北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河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收入京冀分享、河北省加快5G发展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某保险集团公司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白洋淀流域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或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
作为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审核专家,先后为河北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及设立和变更的材料和文件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
作为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特聘法律顾问,先后对河北省各交易场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重大事项变更以及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北某拟转板上市企业基金回购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其他一级央企、银行战略合作提供法律服务。
薛洪增律师担任着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国控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南大港管理区金暖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及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薛洪增律师曾先后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私营企业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河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办法》《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比例研究》等提供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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