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实 高级合伙人(待备案)
地点:沈阳
电话:024-23985265
邮箱:qiushi.zhang@dentons.cn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房建与能源
  • 刑事
  • 争议解决
  • 工作语言:
  • 中文
  • 英文

个人简介

张秋实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现为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沈阳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委主任,辽宁省民盟法制委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张秋实律师作为民商法律专家长期受聘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法院、沈阳市看守所等司法机关,并作为沈阳电视台、辽宁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嘉宾。
张秋实律师多年来主要服务领域:公司综合类法律事务领域、投资并购领域、房地产及建筑工程领域、刑事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担任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政府、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港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大连双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代理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协助处理公司日常管理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建议,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合同审查,组织法律培训,为顾问单位避免或挽回损失上亿元,得到了政府、企业和市民的好评。
代理97户五爱商户与沈河区人民政府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该案系历史遗留问题,该地区回迁商户曾于10年前先后多次到国家信访局、辽宁省政府、沈阳市政府等多部门信访投诉,但均没有解决问题,最终通过张律师代理案件,经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诉讼完胜。对方虽上诉,在张律师团队通力合作下,二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亦取得了胜诉生效判决,该案政府已依法支付补偿款,为客户争取了最大权益。同时,本次的信访案件也通过诉讼的方式全部息访,妥善解决了百姓的法律诉求。作为葫芦岛船厂法律顾问,在承接葫芦岛船厂涉案金额10余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灵活运用法律,作出独到分析,极大地维护了客户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案件标的1亿元的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案件标的6000万元的葫芦岛船厂股权转让诉讼案、案件标的4000万元的浑南国资委追偿权纠纷案等案件中,厘清杂乱的法律关系,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支持,案件处理结果均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作为上市公司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代理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在全国的诉讼案件,诉讼中运用多种方式合理解决法律纠纷,巧妙化解双方矛盾,为客户挽回上亿元经济损失。代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在案件中合理运用法律规定,识别案件焦点问题,最终在二审案件中,案件对方在无奈的情况下与中国中铁公司达成和解,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为公安部1213专案胡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提供辩护;省公安厅督办黄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227专案提供辩护;为省公安厅督办大连市孙某等多名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代理锦州市柳某等32人特大涉黑922专案;代理抚顺市裴某等18人特大涉黑案件;代理沈阳市首起董某等17人特大团伙“套路贷”案件;为省公安厅督办某知名保险公司员工23人集体职务侵占案提供辩护;为葫芦岛市孙某等12人重大保险诈骗案件提供辩护;为某贷款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供辩护;为某集团公司利用影响力多地合同诈骗案提供辩护;代理葫芦岛钼矿涉黑案提供辩护。
非诉法律服务方面:
接受顾问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为中国中铁集团及旗下公司投资的30亿元合作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项目中进行前期资信调查、为合作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参加合作双方投资谈判并拟定项目合作协议;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发行10亿元债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通过专业支持债券发行成功;接受顾问单位大连双建建设监理单位委托为中国供销集团在建的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承保的“万鑫火灾案”索赔金额4.7亿元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全程参与沈阳九龙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3亿元投资并购项目,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很好的处理了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促成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双方完成并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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