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益华 合伙人(待备案)
地点:郑州
电话:0371-63355222
邮箱:yihua.chang@dentons.cn
  • 刑事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金融
  • 合规与风险控制
  • 工作语言:
  • 中文
  • 英文

个人简介

常益华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常益华律师拥有13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具备深厚的刑法学功底和精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拥有审判及律师的双重从业经验,能够准确地找到辩护切入点。擅长对刑事案件在精细、深刻理论分析基础上进行有效辩护。
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合规与风险控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工作经历

  • 大成郑州办公室合伙人(2016)

代表业绩

担任驻马店市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1500万元)的辩护人,取得不予批准逮捕,撤销案件的效果

担任浙江某公司高管刘某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590余万元)辩护人,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案件被公安机关终止侦查后撤销案件

担任郑州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30余万元)辩护人,取得不予批准逮捕,撤销案件的效果

担任北京某公司负责人庄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560余万元)辩护人,侦查阶段介入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担任张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逾亿条)案辩护人,发掘重大立功线索,取得不起诉的效果

担任吴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480余万元)辩护人,通过庭审辩护,使其刑期由7年降为1年11个月

担任宁波向某等人涉嫌股票配资诈骗(涉案金额6800余万元)一案辩护人,通过庭审辩护,为向某改变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期由12年降为2年

担任某集团财务部长宋某某贷款诈骗、洗钱案辩护人(涉案金额400亿余元)案件辩护人,通过庭审辩护,改变罪名为骗取贷款,使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年降为6年

担任南阳某银行行长涉嫌违法放贷款案(涉案金额500万元)的辩护人,通过辩护,使其最终量刑由5年减为3年

担任河南某港股上市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违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1.27亿元)的辩护人,通过辩护,使其量刑从10年降为4年

担任郑州某互联网金融公司风控负责人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590余万元)的辩护人,二审将其刑期由10年2个月降至5年2个月

担任河南某高校单位行贿案辩护人,二审介入后,河南省高院发回洛阳中院重审,最终为高校减损罚金70万元

担任副厅级干部高某某涉嫌受贿案(涉案金额700余万元)辩护人,通过辩护,将其中500余万元定性为未遂,使其量刑由11年降为6年6个月

担任罗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涉案金额30万元 )辩护人,通过辩护,打掉部分鉴定意见,获得缓刑的效果

担任程某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850万元)辩护人,通过辩护,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将诈骗罪改判为虚假广告罪,量刑从公诉机关建议的14年改为1年9个月

担任段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600万元)辩护人,通过辩护,打掉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情节,并使人民法院认定涉案金额在情节特别严重范围内无法查清,使其量刑由6年降为缓刑

社会职务

  • 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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